错误的决定
作者:kira123(虫之声)
2013/12/28发表于:春满四合院
*************** 前 言 ***************
大家好!这是一篇现实+妄想+各类故事综合出来的小说,所以场景或是剧
情可能会让大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,请多包涵。
至于肉戏的部份,我认为是我最不在行的地方,能不能让大家满意实在无法
保证……如果各位有剧情上、文笔上、表达上的意见,麻烦对我提出,让我可以
写得更好!个人虽然时间不太够,但是一定会将每一个留言看过一次的,你们的
回覆就是我的动力,再次感谢各位!
此外,在这边特别感谢帮忙排版的院友,谢谢!最后,请别将此文发布于春
满四合院外,感谢各位的配合!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「拜託你们!让我暂时躲在你们这吧!你们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
的!」
看着跪在地上拼命向我们磕头的青梅竹马,女友一脸惊慌,手足无措的看着
我,不知如何是好。而我则是紧锁着眉头,看着这位之后对我们生活造成重大影
响的男子,一语不发……
(一)
我叫彦桦,刚从学校毕业没多久,凭藉着自己还算不错的实力,在一间科技
公司找到工作。儘管工时不短,但薪水也同样的令人满意,自己也成功在最近买
下一间房子,脱离了租屋一族,可以跟我可爱的女友妤茜一起渡过甜蜜的同居生
活。
女友跟我同年,儘管身高才155公分,却有着F罩杯的傲人上围,再加上
小巧可爱的圆脸蛋,刚交往的那段时间还被朋友亏说我是不是太喜欢童颜巨乳,
跑去诱拐幼女,小心被抓走!结果在我还没出口反驳之前,那位朋友已经被女友
疯狂追打,边逃边喊救命,只能说自作自受!
而当时藉着女友姐姐的介绍下,找到这间在S市可说是物美价廉的屋子,两
房两厅,配置浴缸的浴室,不小的厨房,还有阳台,该有的都有了,价钱也很便
宜。跟女友谨慎考虑后,便开始了我们的同居日子。
只是美好的日子过才没多久,就有一个人闯入了我们的生活。在一个週末,
我和小茜在客厅边看电视边聊天时,突然女友的手机响了起来,我顺手拿起来看
了一眼,来电显示着:顺仔。我挑一下眉,便把手机拿给女友听。
顺仔,本名叫做元顺,从小就是女友的邻居,两家人非常亲,可算是女友的
青梅竹马。因为他长得很帅,身材又好,高中还没毕业就被星探找去当模特儿,
但也因为如此,跟家里闹起了革命,便自己出去闯蕩,最近几年就比较少跟女友
联络。
我自己跟着女友见过他好几次面,儘管我对他那种调儿啷噹、一副花花公子
的个性不太喜欢,但是多年来培养出来的情谊,让女友可说是非常信任元顺。当
然我也看得出来元顺对待小茜是真的相当关心,就像是很宠妹妹的大哥哥一样,
所以我也不好多说什么。
女友讲完电话后,开心的对我说:「老公老公,顺仔说他刚好经过附近,要
过来看看我们耶!说真的,已经好久没看到他了!」
「是啊,听你这样一说,好像很久没他的消息了。不知道他最近过得怎么样
了?」
「我也不知道呢,等等就好好聊聊吧,顺便跟他炫耀我们的新家!老公你先
帮忙準备一下,我去车站接他过来。」说完女友就準备一下,然后就蹦蹦跳跳的
出门去了。这个小妮子,开心成这样,我笑着摇摇头,然后开始收拾一下家里,
等待客人的到来。
「我们回来啰~~赶快进来,赶快进来!锵锵!顺仔你看,我们家是不是很
棒?」小茜愉悦的声音跟着开门声一起进来,一进门就像小孩子高兴地炫耀自己
的玩具一样,要拉着元顺到处看家里的样子。
「嗨!彦桦,好久不见啦!不好意思,跑来打扰你们了。」元顺看到了我,
儘管正被女友拖过来拉过去,叽哩呱啦的介绍家里的样子,还是挥着手对我打招
呼。
我一把抓住静不下来的女友,轻压着她的头,对着元顺说:「不会啦,我家
这只才给你带来困扰咧,别人行李都还没放下就一直抓着人家跑!来来来,请坐
请坐。」说完还轻敲了一下女友的头,不管女友一边嘟着嘴巴,一边抗议说「人
家顺仔才不会介意咧」、「我们家很棒,当然要先给人看啊」之类的碎碎唸。
三人坐下闲话家常了一番,女友八成是太久没看到元顺了,嘴巴从头到尾都
没歇着,一直说个不停。好不容易等女友说累了在喝茶的空档,我对元顺说道:
「对了,元顺你最近过得如何啊?怎么那么久都没跟我们联络?」
原本只是很一般的问候,但元顺听到我的话却像是戳到什么痛处一样,整个
人突然愣在那里,然后才结结巴巴的说道:「呃……啊!OK的啦!只是最近比
较忙而已,所以比较没空找你们啦!」
我们不是傻瓜,当然看得出事有蹊跷,女友一脸担心的问说:「顺仔,怎么
啦?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?跟我说一下好不好?」
「是啊,看你心事重重这样,有事说出来大家好商量啊!」
元顺沉默了一段时间,像是下定决心一般,一咬牙,从椅子上站起来,便跪
了下去,头也跟着磕到地板上,声音发抖地说:「小茜、彦桦,拜託你们!你们
可以让我躲一阵子好吗?」
我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到,两个人彼此看着对方,又看着跪在地上的
元顺。小茜反应过来,赶快去扶元顺起来:「顺仔!怎么了啦?你赶快先起来,
我们可以好好说啊!」
「是啊,有话好好说,你还是赶快先起来吧!」我在一旁也跟着说道。
只是不管小茜怎么拉,元顺打定主意就是不起来,头一直磕着地板,一边说
出他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原来是元顺他在工作时勾搭上了黑道老大的女人,结果后来被发现,便被迫
签了一份大笔的遮羞费,对方甚至跑到工作的地方捣乱,就是要元顺拿钱出来。
搞到最后他丢了工作,还欠了黑帮那边一屁股的债,被黑道追捕中,他费了好一
番工夫才逃到我们这边来,想躲在我们这边一阵子,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解决。
「所以拜託你们!让我暂时躲在你们这吧!你们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都不会
忘记的!」
看着跪在地上拼命向我们磕头的青梅竹马,女友一脸惊慌,手足无措的看着
我,不知如何是好。而我眉头紧皱,一边盯着这个可能会是一件大麻烦的男人,
一边思考着要怎么处理这件事。
终究女友心软看不下去,一边安抚元顺一边对着我说:「老公,我们就帮忙
他一下吧,毕竟顺仔又不是别人,我们家也多一间客房啊!」
元顺听到女友这样说,彷彿是看到了救命绳索一样,马上抬起头对着我说:
「拜託!拜託!四个月……不对,三个月!三个月就好!他们不会知道我躲在这
里的!我绝对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!」
「好啦,老公,我们就帮顺仔这三个月吧!顺仔你听着,时间一到你就要走
喔,我们的约定你从来没有食言过,对吧?」
「好!好!好!谢谢你!小茜!你真的是天使天使天使……」这时元顺已经
整个泪流满面,分不出鼻水和泪水了。
看着女友安抚着哭得唏哩哗啦的元顺,仅管心里不太愿意,但在女友的求情
下,再加上我也看不下去一个大男人变成这样,便点点头:「好吧,就三个月。
假如期间你造成什么麻烦,或他们追债追到这边来,就别怪我们请你出去了。」
「没问题!谢谢!谢谢!谢谢!」
我的决定、女友的决定,一切的故事都是由这边开始的……
(待续)
=============== 后 话 ===============
在接下来的故事里,我有在思考到底是要单单以男主角第一人称的视野,还
是要加入女主角那边的视野,更或是使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进行叙述。
单单以男主角的视野来看,许多的事情都会像是雾里看花,但是角色的代入
感会比较充足。而加入女主的视点后,整个故事会变得完整许多,只是我有没有
办法处理好这块又是个问题……
至于第三人称的视点,大概会是我最好发挥,但我也最不喜欢的一种写法,
因为没有代入感,可能会让我自己失去动力!?如果各位专业写手们有关于这边
的意见的话,也请麻烦指点迷津一下,谢谢各位!
作者:kira123(虫之声)
2013/12/28发表于:春满四合院
*************** 前 言 ***************
大家好!这是一篇现实+妄想+各类故事综合出来的小说,所以场景或是剧
情可能会让大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,请多包涵。
至于肉戏的部份,我认为是我最不在行的地方,能不能让大家满意实在无法
保证……如果各位有剧情上、文笔上、表达上的意见,麻烦对我提出,让我可以
写得更好!个人虽然时间不太够,但是一定会将每一个留言看过一次的,你们的
回覆就是我的动力,再次感谢各位!
此外,在这边特别感谢帮忙排版的院友,谢谢!最后,请别将此文发布于春
满四合院外,感谢各位的配合!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「拜託你们!让我暂时躲在你们这吧!你们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
的!」
看着跪在地上拼命向我们磕头的青梅竹马,女友一脸惊慌,手足无措的看着
我,不知如何是好。而我则是紧锁着眉头,看着这位之后对我们生活造成重大影
响的男子,一语不发……
(一)
我叫彦桦,刚从学校毕业没多久,凭藉着自己还算不错的实力,在一间科技
公司找到工作。儘管工时不短,但薪水也同样的令人满意,自己也成功在最近买
下一间房子,脱离了租屋一族,可以跟我可爱的女友妤茜一起渡过甜蜜的同居生
活。
女友跟我同年,儘管身高才155公分,却有着F罩杯的傲人上围,再加上
小巧可爱的圆脸蛋,刚交往的那段时间还被朋友亏说我是不是太喜欢童颜巨乳,
跑去诱拐幼女,小心被抓走!结果在我还没出口反驳之前,那位朋友已经被女友
疯狂追打,边逃边喊救命,只能说自作自受!
而当时藉着女友姐姐的介绍下,找到这间在S市可说是物美价廉的屋子,两
房两厅,配置浴缸的浴室,不小的厨房,还有阳台,该有的都有了,价钱也很便
宜。跟女友谨慎考虑后,便开始了我们的同居日子。
只是美好的日子过才没多久,就有一个人闯入了我们的生活。在一个週末,
我和小茜在客厅边看电视边聊天时,突然女友的手机响了起来,我顺手拿起来看
了一眼,来电显示着:顺仔。我挑一下眉,便把手机拿给女友听。
顺仔,本名叫做元顺,从小就是女友的邻居,两家人非常亲,可算是女友的
青梅竹马。因为他长得很帅,身材又好,高中还没毕业就被星探找去当模特儿,
但也因为如此,跟家里闹起了革命,便自己出去闯蕩,最近几年就比较少跟女友
联络。
我自己跟着女友见过他好几次面,儘管我对他那种调儿啷噹、一副花花公子
的个性不太喜欢,但是多年来培养出来的情谊,让女友可说是非常信任元顺。当
然我也看得出来元顺对待小茜是真的相当关心,就像是很宠妹妹的大哥哥一样,
所以我也不好多说什么。
女友讲完电话后,开心的对我说:「老公老公,顺仔说他刚好经过附近,要
过来看看我们耶!说真的,已经好久没看到他了!」
「是啊,听你这样一说,好像很久没他的消息了。不知道他最近过得怎么样
了?」
「我也不知道呢,等等就好好聊聊吧,顺便跟他炫耀我们的新家!老公你先
帮忙準备一下,我去车站接他过来。」说完女友就準备一下,然后就蹦蹦跳跳的
出门去了。这个小妮子,开心成这样,我笑着摇摇头,然后开始收拾一下家里,
等待客人的到来。
「我们回来啰~~赶快进来,赶快进来!锵锵!顺仔你看,我们家是不是很
棒?」小茜愉悦的声音跟着开门声一起进来,一进门就像小孩子高兴地炫耀自己
的玩具一样,要拉着元顺到处看家里的样子。
「嗨!彦桦,好久不见啦!不好意思,跑来打扰你们了。」元顺看到了我,
儘管正被女友拖过来拉过去,叽哩呱啦的介绍家里的样子,还是挥着手对我打招
呼。
我一把抓住静不下来的女友,轻压着她的头,对着元顺说:「不会啦,我家
这只才给你带来困扰咧,别人行李都还没放下就一直抓着人家跑!来来来,请坐
请坐。」说完还轻敲了一下女友的头,不管女友一边嘟着嘴巴,一边抗议说「人
家顺仔才不会介意咧」、「我们家很棒,当然要先给人看啊」之类的碎碎唸。
三人坐下闲话家常了一番,女友八成是太久没看到元顺了,嘴巴从头到尾都
没歇着,一直说个不停。好不容易等女友说累了在喝茶的空档,我对元顺说道:
「对了,元顺你最近过得如何啊?怎么那么久都没跟我们联络?」
原本只是很一般的问候,但元顺听到我的话却像是戳到什么痛处一样,整个
人突然愣在那里,然后才结结巴巴的说道:「呃……啊!OK的啦!只是最近比
较忙而已,所以比较没空找你们啦!」
我们不是傻瓜,当然看得出事有蹊跷,女友一脸担心的问说:「顺仔,怎么
啦?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?跟我说一下好不好?」
「是啊,看你心事重重这样,有事说出来大家好商量啊!」
元顺沉默了一段时间,像是下定决心一般,一咬牙,从椅子上站起来,便跪
了下去,头也跟着磕到地板上,声音发抖地说:「小茜、彦桦,拜託你们!你们
可以让我躲一阵子好吗?」
我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到,两个人彼此看着对方,又看着跪在地上的
元顺。小茜反应过来,赶快去扶元顺起来:「顺仔!怎么了啦?你赶快先起来,
我们可以好好说啊!」
「是啊,有话好好说,你还是赶快先起来吧!」我在一旁也跟着说道。
只是不管小茜怎么拉,元顺打定主意就是不起来,头一直磕着地板,一边说
出他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原来是元顺他在工作时勾搭上了黑道老大的女人,结果后来被发现,便被迫
签了一份大笔的遮羞费,对方甚至跑到工作的地方捣乱,就是要元顺拿钱出来。
搞到最后他丢了工作,还欠了黑帮那边一屁股的债,被黑道追捕中,他费了好一
番工夫才逃到我们这边来,想躲在我们这边一阵子,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解决。
「所以拜託你们!让我暂时躲在你们这吧!你们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都不会
忘记的!」
看着跪在地上拼命向我们磕头的青梅竹马,女友一脸惊慌,手足无措的看着
我,不知如何是好。而我眉头紧皱,一边盯着这个可能会是一件大麻烦的男人,
一边思考着要怎么处理这件事。
终究女友心软看不下去,一边安抚元顺一边对着我说:「老公,我们就帮忙
他一下吧,毕竟顺仔又不是别人,我们家也多一间客房啊!」
元顺听到女友这样说,彷彿是看到了救命绳索一样,马上抬起头对着我说:
「拜託!拜託!四个月……不对,三个月!三个月就好!他们不会知道我躲在这
里的!我绝对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!」
「好啦,老公,我们就帮顺仔这三个月吧!顺仔你听着,时间一到你就要走
喔,我们的约定你从来没有食言过,对吧?」
「好!好!好!谢谢你!小茜!你真的是天使天使天使……」这时元顺已经
整个泪流满面,分不出鼻水和泪水了。
看着女友安抚着哭得唏哩哗啦的元顺,仅管心里不太愿意,但在女友的求情
下,再加上我也看不下去一个大男人变成这样,便点点头:「好吧,就三个月。
假如期间你造成什么麻烦,或他们追债追到这边来,就别怪我们请你出去了。」
「没问题!谢谢!谢谢!谢谢!」
我的决定、女友的决定,一切的故事都是由这边开始的……
(待续)
=============== 后 话 ===============
在接下来的故事里,我有在思考到底是要单单以男主角第一人称的视野,还
是要加入女主角那边的视野,更或是使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进行叙述。
单单以男主角的视野来看,许多的事情都会像是雾里看花,但是角色的代入
感会比较充足。而加入女主的视点后,整个故事会变得完整许多,只是我有没有
办法处理好这块又是个问题……
至于第三人称的视点,大概会是我最好发挥,但我也最不喜欢的一种写法,
因为没有代入感,可能会让我自己失去动力!?如果各位专业写手们有关于这边
的意见的话,也请麻烦指点迷津一下,谢谢各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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